2024唐山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2024资讯)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4-09-09 06:24:01

摘要:2024唐山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2024资讯)

2024唐山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2024资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24年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考试地点设在本市。具体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2日

0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

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

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务必在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仅限携带准考证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上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符合《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样式见附件2)。

报名条件中的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 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一)报名参加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5.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6.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该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进行查阅。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及时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并在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并按要求及时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上述报考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否则将无法正常打印准考证并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后,考试管理机构将根据工作安排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实施全程社会监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不符合条件报考、失信虚假承诺或有组织跨地域涉假骗考行为;切实履行审核职责,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按照报名属地化管理要求,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报考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查验;与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积极沟通,加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核查。对须进行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尽量方便报考人员的同时,可要求报考人员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积极建立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报考人员承诺情况、成绩合格以及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或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视情形给予报名无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无效等处理。

四、严肃考试纪律

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有关规定,省、市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将联合行业行政主管、公安、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其中,应试人员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为进一步防范利用手机进行高科技作弊行为,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将个人物品(不含手机)放在指定位置,将手机关机后集中放入监考人员提供的专用信封、手机挂毯或其他专用容器内,随后监考人员进行金属探测安检,安检完成后应试人员入座。全部应试人员入座后,监考人员比对应试人员数量与手机数量(注意区分一人多部手机情况),对声称未携带手机应试人员要核实询问,并加强考中监督。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五、考试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的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审核或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组织。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报名(zg.cpta.com.cn)。报考人员最晚于9月7日前完成注册,9月3日9时至9月9日17时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务必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新注册报考人员,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己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学历、学位信息系统审核后无法修改或删除,如果因填写错误等原因未通过的,可重新添加一条学历或学位信息,每个人最多填写五条。)

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1.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在线核查通过人员报名。注册后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在线核查通过,且提交报名信息和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后,报考人员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2.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且无法在线自动核查人员报名。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报考人员,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和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后,同时提交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图片,须本人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市考试机构将进行网上人工核查。报考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

3.须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具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撤回承诺申请、在线自动核查未通过等情况之一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有关材料,于9月10日前(周六日除外)到市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现场审核后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显示“通过”后完成网上缴费后即完成报名。

(二)现场审核

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0日。

办公地址: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座2层大厅,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办公电话:0315-2827463。

现场审核报名人员须准备材料包括:

1.打印报名表1份;

2.报考人员自我判断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并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4.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携带其中一证即可);

5.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

六、考试收费

考试费用实行网上缴纳,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操作。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已网上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9月12日17时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根据国新出发函〔2024〕192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64元。

七、打印准考证

10月25日至11月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考前通过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八、考试大纲

2024年度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九、其它

1.监督举报电子信箱:zhichengkaoshibm163.com;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提醒考生关注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tssrskszx),考试有关事宜将通过以上平台及时发布。

附件:1.时间安排表

   2.2024年度新闻记 者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报考人员所在新闻单位审核意见表

【微语】慢慢发现,爱一个人就是毁掉原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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