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徐州中考政策方案(2024中考参考)
来源:网络时间:2024-06-20 0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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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徐州中考政策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17号)和《徐州市2013年中考方案》(徐教规〔2012〕2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徐州市 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普职协调发展,实施普通高中公民同招,为学生提供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完善监管机制,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保证高中阶段学位供给。各地要优化完善基础教育资源盈缺预警机制,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情况,统筹协调、不断整合基础教育各学段教育资源,精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有效保障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要主动顺应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加大普通高中资源建设力度,全面落实招生入学工作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
(二)科学下达普通高中计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中考报名情况和学位供给能力,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表,报当地政府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下达到普通高中学校执行,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统筹安排职业学校计划。各地要加大公办职业学校学位供给。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市属职业院校五年制高职(含师范)及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核准,报经市政府审核,由省教育厅审批下达;省属及外省市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中等专业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其主管部门审批后,会商市教育局统一公布。
(四)推进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各地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审批制度。普通高中要规范编制招生简章,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对社会发布,不得擅自提前发布。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方式同步招生。
(五)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各县(市、区)要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资源,支持具备条件并有意愿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协同承担综合高中班试点任务,稳步扩大试点规模,遵照学生自主填报、自愿选择的原则,实现综合高中班和普通高中同计划审批、同平台报名、同批次招录。
(六)继续执行指标生政策。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指标生分配制度,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70%。各地在指标生名额分配时,要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对分配到指标的考生,投档指标生志愿学校时加45分。
(七)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在我市参加中考后申请跨省跨市就学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的,原则上须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条件。
(八)强化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具备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学校,可通过招生录取改革,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重要作用,
自主招收特长生,其名额纳入学校统一招生计划。招生方案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特长生招生工作要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
小语种的招生与办学,执行省有关规定。
中小学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招生及其培养方案须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及其培养方案须报省教育厅备案。
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的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各类境外课程班,其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纳入统一管理,未达到本校当年普通班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三、招生范围
(一)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招生;地处徐州市主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大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二)五年制高职校、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四、报名要求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实行升学考试和毕业考试“两考合一”。所有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意向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应办理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学校在籍生不得报名。
就读于本市初中并有本市学籍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与就读地县(市、区)户口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专业加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
学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学业考试满分为780分。其中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沿用考生在我市参加全市统考取得的成绩,未取得我市地理、生物统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的地理、生物统考,以2024年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学业考查包括美育测评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
美育测评成绩为C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专业以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日程及各科目分值见下表:
考试日期 | 科目 | 分值 | 考试时长 | |
4月底前 | 物理化学 实验考查 | 等级制 | 20分钟 | |
5月底前 | 体育 | 40分 | ||
6月17日上午 10:00-11:30 | 地理、生物 | 各40分 | 90分钟 | |
6月18日上午 9:00-11:30 | 语文 | 展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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