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pdf下载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4-04-27 15:46:51

摘要: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pdf下载

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pdf下载,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因信息具有时效性,仅供参考。

小编整理分享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pdf下载,供大家学习参考下载。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

理、梯队完备、充满创新活力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

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制度,根据教

育部、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实

际需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学术评价并重的原则,

全面考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贡献、教育教学、科学

研究、管理服务、社会服务等综合能力。

第三条 坚持分类管理、分类评审原则,规范晋升办法,明

确评审条件。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四条 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不同分为教师岗位、大学

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简称思政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简称其他专技岗位)。

(一)教师岗位。按申报学科类别不同分为自然科学类和艺

术体育类,其中艺术体育类教师指承担基础美术与艺术设计课和

体育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同级教

师岗位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研究并重型、研究为主型(研究

型)和社会服务型(推广型)。

(二)其他专技岗位。其他专技岗位按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

分实验技术岗位、出版编辑岗位。

第三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风貌教育引导学生,做好本职工作;恪守学术道德底线,无学术

不端行为。

第六条 身体健康,具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聘岗位类型相对应,任

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如果任现职以来年度

考核结果出现过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情况,按以下(一)~(三)

条款执行。

(一)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年度考核结果1次基本合

格者,延长1年;年度考核结果1次不合格者,延长2年。

(二)申报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取

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三)个别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对年度考

核结果做特殊要求的情况均以学院考核结果为准;另由学校党委

统一组织考核的申报人员不受评审条件中对年度考核结果的限

制。

第八条 学历、学位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

2. 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且任初级专业技

术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

2. 具有硕士学位,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其中

申报博士点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高级实验师专

业技术职务者须具有博士学位。

第九条 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要求

教师岗位、思政系列、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晋

升时,对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出版编辑岗位人员在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要求按黑龙

江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标准执行。

第十条 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对于申报当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报

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 违反《东北林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相关规定;

2. 违反《东北林业大学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报具有教学任务的岗位执行“教学一票否决”

制度

(一)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者,取消其当年及

次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

延长2年(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每出现1次,任职年限增加2年)。

(二)教学工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

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院的教学任务安排;

2. 申报前四个学期内,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排名两次位

列于本单位教师排名后5%;

3.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位论文

抽检评议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情形者。

第十二条 申报教师岗位的其他经历要求

(一)出国留学经历要求

出国留学经历:指申报人员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攻读学位的出国留学经历,或经学校审批同意因公到国外正规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执行合作研究、访问进修等任务的出国留学

经历,出国留学时间以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博士点、硕士点学

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半年及以上的出国留学经历。

(二)2019年及以后申报教师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

报时年龄达到45岁的教师除外),任现职以来,至少担任过1年

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或本科生导师,并经学院考核合格。

(三)2019年及以后申报学科门类为工学的教师,5年内须

有累计3个月及以上在企业工作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工程实践

经历或累计3个月及以上指导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及

毕业实习等实践经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教学工作量

(一)教学工作量:本细则中涉及的教学工作量指本科生课

堂教学工作量、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指导学生课程设计、实

习实训和毕业论文折合学时数之和。

(二)课堂教学工作量:指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计划学时数,

不包括指导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学时数。

(三)免教学工作量说明:教师通过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渠

道进行出国访学、交流等或经学校同意参加国内培训、学习(攻

读学位者除外)、挂职锻炼或担任兼职教学、科研秘书、研究生

辅导员等情况,派出或担任相关职务期间视同完成课堂教学工作

量。

(四)关于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的说明。承担课堂教学

工作量为近5年完成的(来校时间不足5年的,以来校时间整数年

计算,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有聘用合同要求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学术论文、教材和著作认定

(一)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相关的研究论文)

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林业大学,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 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相关的研

究论文)中标注的所有作者中位列第一位的作者或独立作者;

2. 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指导的本科

生或研究生,此种情况下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可以作为论文业绩

申报;

3. 共同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为其受托指导的研究

生,且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此种情况下的

共同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可以作为论文业绩申报,且该篇学术论

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中仅可使用1次,该篇学术论文使用

权由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决定。

在职攻读学位、在站做博士后、公派访学者申报专业技术职

务时,在读、在站、公派访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我校为第二

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可以认定。

(二)实行代表作制度。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和外审函评阶

段均实行代表作制度。

1. 申报时:申报人提交论文代表作的数量,不超过各岗位

类型评审基本条件中规定各类论文数量的最大值。

2. 函评时:按照外审函评工作程序中要求的送审学术论文

数量执行。

(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所涉及的学术论文

(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均指发表在国

际著名学术期刊、被SCI、EI、SSCI、A&HCI 收录期刊(以下简

称“四大检索系统”)、国内著名学术期刊、A+期刊、中文核心

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

文)。

发表在上述五类期刊外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

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均不能作为论文业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以学校确定为准;四大检索系统收录的学

术论文须为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Journal Article 或Review);国

内著名学术期刊以学校确定为准;A+

期刊须同时被《中国学术期

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

大版)收录;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

版)为准。

(四)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

文)须发表在本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期刊

(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期刊)上并公开出版发行。在专辑、专刊、

增刊、续刊、论文集、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在学术会议

上书面交流的论文,与本学科(专业)不相关的论文,均不能作

为论文业绩申报;书评、动态、讲座、评论(文学评论除外)、

简报(国际著名学术期刊简报除外)、文摘、译文、史志、科普

文章、新闻报道等文字材料均不能作为论文业绩申报。

(五)教材或著作(含译著)应为正式出版且有ISBN统一

书号的本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材或著作。

申报人作为第一主编编撰的教材或著作(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

材),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视同满足字数要求;申报人作为

非第一主编编撰的字数以在教材或著作中标注为准;申报人作为

非第一主编编撰教材或著作中未标注申报人撰写字数,以教材或

著作总字数除以参编总人数计算得出,参编不同教材或著作的字

数不累加计算。

第十五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认定

(一)专利获得者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新品种(良种)

培育人指前三名培育人,且东北林业大学为自主知识产权所有单

位或选育单位。

(二)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成果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

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三)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奖

1. 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

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国家优秀教

学成果奖等。

2. 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或有关部委

颁发的教学科研成果奖等。

3. 厅(局)级科技奖励:有关厅(局)或地级市科技成果

奖励(获奖证书应盖厅(局)或地市行政部门公章)。

4. 关于其他奖项的认定:由全国一级学会组织实施的科技

奖,获奖证书须同时加盖主管部委国徽章,获奖层次、等级及获

奖者有效位次参照省(部)级科技奖执行;获得其他省的科技奖

项,获奖层次、等级及获奖者有效位次参照黑龙江省科技奖项执

行;艺术、体育类学科(专业)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等

同于相应级别的教学科研获奖。

(四)国家级主流媒体

1.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绿

色时报、中国青年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

2.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3. 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

国青年网、各部委门户网站首页重点推荐。

第十六条 教学项目和科研项目认定

(一)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建设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或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计划项目等。

(二)国家级一般项目:指由国家指定的部门(机构)下达

的教学、科研或人才项目,如: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

或青年等项目、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国家软科学项

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

(三)省(部)级项目:指由省(部)级部门(机构)下达

的教学、科研和人才项目,如: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教育部博

士点基金、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国家林业局计划项目

(专项经费)、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学基金、应用研发、

产业化专项、事业费专项、软科学研究计划)、黑龙江省哲社规

划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教学类项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

划课题、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

学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

上资助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等。

(四)厅(局)级项目:由地厅级城市(单位)的科研主管

部门下达的科研和人才项目,如: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

究课题专项课题科研类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经费资助项目、黑

龙江省博士后科研启动金项目等。

(五)横向科研项目: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事业单

位、企业单位、社团、部队等)或个人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

技服务等研究项目,项目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等。

(六)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通过横向科研项目转拨至学校的

经费;或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由境外单位转拨至学校的经费;

或参与外单位的纵向科研项目,由外单位转拨至学校的经费。

(七)相关情况说明

1.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下设的团队、任务负责

人等同于主持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团队、任务负责人必须同科

研任务下达部门签订独立合同,如果变更负责人必须有科研任务

下达部门批文);

2. 主持(参加)学会类、协会类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可作

为横向科研经历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

3. 主持(参加)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不

可作为科研经历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项目经费不计入到

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

4. 除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外,主持或参与项目的第一单

位须为东北林业大学

第十七条 博士后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说明

(一)博士后人员指以全脱产形式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

站或工作站进行科学研究的工作人员。

(二)博士后人员的任职时间以进第一站的时间起算。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非我校第一署名单位的科

研成果可以认定,认定数量不超过评审条件中规定数量最大值的

1/3。

(四)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教学任务和业绩不作要求,科研

任务与业绩要求参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其他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截至当年12

月3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在编在岗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

务。

(二)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或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

国家有关部门认证通过)均可作为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

规定学历学位。

(三)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和奖励等工作业绩均指任

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所主持(参加)的科

研项目或获得的研究成果或取得的学术业绩等应与申报者申请

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或所在岗位(系列)一致。

(四)关于建立“教授直通车”的政策规定。在教师岗位专

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中建立“教授直通车”制度。

1.“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支持计划”、“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同级别人才项目入选者;

2.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 篇,并有明确的前沿热点

或原始创新的研究方向;

3.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

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或ESI热点论文1篇或发表

被SCI收录且JCR分区为Q1区间的学术论文至少6篇(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著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

篇),学术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重点参考学术论文引用

率),并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科研项目与经费达到申报相

应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4.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一

等奖(限前五位)或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

(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限第一位),且科研项目与经费达

到申报相应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5.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

上教学成果一等奖(限第一位)或获省教学名师奖,且近5年内

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至少2次;

6. 学科(专业)发展建设亟需,可由学科(专业)负责人

将拟申报人选提交工程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论证,形成的论证报

告在工程技术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并经工程技术学院党政联系会

议全票通过后,提交东北林业大学师资队伍建设与岗位聘任委员

会讨论,确定拟通过人选。

具备上述六项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

限、出国留学经历等条件限制,经个人申请,由工程技术学院推

荐(不占单位推荐限额),提交校学科评审组评审。

(五)关于转系列的规定。

参照东北林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执

行。

(六)关于调转学科(专业)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

因个人原因发生学科(专业)调转者,调入新学科(专业)

两年内不可以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高一级专业技

术职务后,两年内不允许进行学科(专业)调转。

(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实行限次申报制度。申报同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人员自第二次申报起,较上一次申报时须有新的研究

成果或学术业绩产出方可连续申报。

(八)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认定,参照东北林业大

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执行。

(九)填报的业绩成果应由相关管理部门或机构审核、认定

其真实性、有效性;对没有列入本细则的学术事项由相应的学术

机构或引入第三方评价。

(十)本细则中所称的“至少”、“以上”、“以下”、“以

后”均含本级;“主要参加人”指总排名前三名。

(十一)本细则个别条款中有时间限定的,以规定的时间限

定为准;条款中未提及时间限定的,均以任现职以来为准。

(十二)本细则中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为东

北林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审基本条件。详见东北林

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适用于自2017年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的申报人员。

第二十条 本细则涉及申报资格、附则等的解释权归工程技

术学院。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讲师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

本学科(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

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教学工作要求

1. 能承担1门课程的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

课等教学工作,具有撰写(制作)较高质量教案和指导学生实习、

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能力。

2. 须完成各个基层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术业绩成果要求(至少具备1~2项中的1项)

1.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

2. 作为作者,参与编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

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

人撰写的字数至少2万字。

注:博士毕业新入职的教师(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以来校报到(取得博士学位)之日算

起,直接受聘教师十级岗位(新入职教师须见习期结束考核合格

之后)。

二、其他岗位(系列)中级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或作为作者,参与编

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

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的字数至少2万字。

注:博士毕业新入职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以来校报到(取得博士学位)之日算起,

其他专技岗位(思政系列)工作者,直接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新

入职人员须见习期结束考核合格之后)。

附件2:

东北林业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

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明确的科学研究方

向,能及时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

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2. 明确知晓所授课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能力与素

质的培养要求,并能按培养要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

法、改革学生学习成绩形成性考核方法(包括方式和内容),注

重学生品德修养教育和诚信养成教育,注重知识与能力结合的教

育教学,促进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3.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

(二)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同时,至少还

须具备(4)~(9)项中的2项)

(1)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56学时(承担研

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

教学工作量可视同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2)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3篇;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校级

教学项目至少2项,且至少完成1项;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5)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7)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9)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不作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科研水平

与业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同教学研究论文,

但视同数量最多不超过1篇。

(三)教学研究并重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和业绩要求(具备(1)项同时,至少还须具备

(2)~(8)项中的1项)

(1)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144学时,其中自然科学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人文社科类和艺术体育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承担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

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可视同

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

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

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不包括

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

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

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并

至少完成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20万元;

或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40万元;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

目至少2项,并至少完成1项;

艺术体育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

参与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

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时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教学项目可视同

同级别的科研项目。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Q2区间学术论

文1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学术

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

论文至少1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1

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

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

等领域的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

用;

(5)参与撰写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

至少5万字。

(四)研究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主持并完成

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或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2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0

万元;

人文社科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5

万元;

艺术体育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

万元;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

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时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

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

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1篇;

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6篇,其中被SCI、EI收录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2

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

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

等领域的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

用;

(5)参与撰写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

至少5万字。

注:申报副研究员七级岗位人员,教学任务与业绩不作要求,

除要求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自然科学类年均至少30

万元(人文社科类年均至少10万元,艺术体育类年均至少5万元)

之外,其他均按研究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的科研任务与业绩要

求执行。

(五)社会服务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主持并完成

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或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6)项中的1项)

(1)成果社会效益:

在科技成果推广、开发应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较好的经济

效益,成果第一持有人为应用单位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年均至少50

万元;或关注各级政府的政策发展导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咨询服务,能够积极主动对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或

在科研成果推广、社会服务过程中,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并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

(2)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50万元;

人文社科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50万元;

(3)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Q2区间学术论

文1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学术

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论文至少1篇;

(4)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

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5)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6)牵头制定(修订)本学科(专业)领域行业标准至少1

项。

二、实验技术岗位高级实验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

实验工程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

技术问题,指导其他技术人员和培养学生掌握相关技术技能。

2. 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够独立规划实验项目,设计实

验方案;能熟练操作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排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的一般故障。

3.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方面成

绩突出。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任现

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或“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教学任务要求

完成所在基层单位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效果良好,

每年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1门及以上的讲授或指导工作,课堂教

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4学时(如基层单位未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教

学任务,可不作要求)。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8项中的3项)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

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

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

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

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限第一位);

3. 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青

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4. 参与编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

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5. 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级以

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

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6. 省(部)级及以上实验中心(室)的主要创建者;或自

制教学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应用,并具有潜在的推广价值(限

主持人);或在省(部)级及以上自制仪器设备评奖中获得二等

奖及以上奖励(限主持人);

7. 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科

(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奖)

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 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三、工程技术岗位高级工程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工程技术

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

技术管理中本学科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承担某一方面的生

产技术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3. 在工程管理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的

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学科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

题。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SCI、EI

论文至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具备1~5项中的3项,3项中至少具备

1~2项中的1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

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

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3.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习

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4. 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级以

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

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5. 主持设计、监理、施工1项一级专业工程或2项二级专业工

程,并被应用于实际工程2年以上,效果良好。

四、图书文博岗位副研究馆员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系统掌握图书馆学、博物馆学、情报学等相关学科的专

业知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图书馆学、博物馆学、情报学或

其他学科有系统的研究。

2. 担任文献管理或博物馆管理研究和参考咨询等方面的指

导、审核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

习和科研工作,能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

3. 长期工作在图书资料或博物馆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

供高质量的服务。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限第一位);

3.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五、财务会计岗位高级会计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较系统的财务会计理论水平,熟悉经济、审计、税

务、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对中级以下会计(经济)人员的工

作进行有效指导。

2.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管理相关的财会

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能够起草相关的财务管理

制度,解释、解答相关的财务法规;能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

深入的分析和预测,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

3. 长期工作在财务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

务;申报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

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4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4. 撰写高水平财务工作报告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

并被学校财务部门采纳,对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起到积极有效

作用。

六、出版编辑岗位副编审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出版、编辑及其他学科有

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

2. 作为责任编辑的期刊均为合格品;组稿能力较强,每年

编辑刊发稿件不少于本单位编辑刊发稿件均值。

3. 长期工作在出版编辑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服务,指导过多名能胜任出版编辑工作的业务骨干;申请者通

过岗位(系列)评审后须参加第二年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

相应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

起点岗位聘用委员会的评审。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七、医疗卫生岗位副主任医(护、药、技)师七级岗位评审

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

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努力,团结协作,

能较好履行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责。

2.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诊断符合率高,无

医疗事故;有一定带教能力,能指导卫生技术人员;遵守医德规

范。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医疗卫生服务;申报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

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八、高教研究岗位副研究员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丰富的高教研究实践经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

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2.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学校或学院的事业

(或学科)发展规划、重要管理制度、综合调研报告等,为学校

的教学改革和科学决策提供政策或理论支撑(附有关独立起草文

稿、文件等证明材料)。

3. 具有精诚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

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

核至少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

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科研经历要求

主持国家级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

(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厅

(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2项中的1项)

1.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二等奖(限第一位);

2.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九、思政系列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

领导能力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

比较深入的研究,能够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

以学生为本,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学生

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任期内无安全稳

定责任事故发生。

3.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招生、就业、心理健康、学生

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能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方法,

能够做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特色、创品牌,并在校内外

有一定影响。

4.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与方法,

定期对学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能够准确把握学生特点,根据学

生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5. 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

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

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6.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教学任务要求

能够承担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两课课程、军事

理论课等教学任务;且近5年内至少1次组织并带队指导暑期社会

实践或参加军训。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4项中的2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

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

项;

2. 参与编撰本学科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

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3. 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限前五

位);或获学校教学质量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青年教师授课

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1次;

4. 获得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

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或所指导学生团队获得省级三等

奖及以上奖励;或获辅导员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奖。

附件3:

东北林业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

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及

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具有稳定(前沿)的研究方向和

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学科(专业)

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2. 积极参与所授课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掌握人

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培养要求,并能按培养要求开展

教学研究与评价、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学生学习

成绩形成性考核方法(包括方式和内容),注重学生品德修养教

育和诚信养成教育,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结合教育教学,在基层单

位是公认的教学引领者或骨干。

3.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

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

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能够积极有效地组织本学科(专

业)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教学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同时,至少还

须具备(4)~(9)项中的2项)

(1)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56学时(承担研

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

教学工作量可视同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并以第

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3)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4次,且近

5年内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2次;或近5年

内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3次;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5)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

书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7)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

(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至少8万字;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9)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不作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科研水平

与业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同教学研究论文,

但视同数量最多不超过2篇。

(三)教学研究并重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项同时,至少还须具备

(2)~(8)项中的1项)

(1)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144学时,其中自然科学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人文社科类和艺术体育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承担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

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可视同

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

持并完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2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4)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

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6)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

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

8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40万元;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

项目至少1项,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80万元;近5

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0万元;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

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

额至少20万元;

艺术体育类: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

项;或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新增主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机械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

程、风景园林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国家级

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

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1篇

或Q2区间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4

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8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艺术体育类:发表

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论文至少1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

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

(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并至少有1项

已经成果转化;或选育出省级以上新品种至少2个或经省级以上

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

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

成果被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

(5)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

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四)研究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中的1项,至

少还须具备(4)~(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

持并完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2项;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5)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

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7)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

(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至少8 万字;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30万元;

人文社科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10万元;

艺术体育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5万元;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新增主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机械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

程、风景园林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国家级

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

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2篇

或Q2区间学术论文4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8

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0篇,其中A+论文至少4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

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

展开全文
热门推荐
石家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www.sjy.net.cn/04-23
www.hljswkj.org.cn/dz/dz.aspx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04-24
hangzhou safetree杭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登陆04-17
石嘴山安全教育平台登陆shizuishan.safetree.com.cn04-17
忻州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入口xinzhou.safetree.com.cn/04-17
邢台市安全教育平台https:xingtai.safetree.com.cn04-22
杭州百事通hangzhou.safetree.com.cn/杭州教育百师通04-24
http;//www.ncjypt.com/nczk/南充中考查分入口04-23
http;//wb2.njszk.net/scwb/内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04-23
邯郸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登录http://handan.safetree.com.cn/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