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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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技术学院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细则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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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
理、梯队完备、充满创新活力的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
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制度,根据教
育部、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发展实
际需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坚持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学术评价并重的原则,
全面考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岗位贡献、教育教学、科学
研究、管理服务、社会服务等综合能力。
第三条 坚持分类管理、分类评审原则,规范晋升办法,明
确评审条件。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四条 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不同分为教师岗位、大学
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简称思政系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简称其他专技岗位)。
(一)教师岗位。按申报学科类别不同分为自然科学类和艺
术体育类,其中艺术体育类教师指承担基础美术与艺术设计课和
体育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根据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不同,同级教
师岗位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研究并重型、研究为主型(研究
型)和社会服务型(推广型)。
(二)其他专技岗位。其他专技岗位按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同
分实验技术岗位、出版编辑岗位。
第三章 申报资格
第五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
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积极向上的精神
风貌教育引导学生,做好本职工作;恪守学术道德底线,无学术
不端行为。
第六条 身体健康,具备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聘岗位类型相对应,任
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如果任现职以来年度
考核结果出现过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情况,按以下(一)~(三)
条款执行。
(一)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年度考核结果1次基本合
格者,延长1年;年度考核结果1次不合格者,延长2年。
(二)申报当年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取
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
(三)个别岗位(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对年度考
核结果做特殊要求的情况均以学院考核结果为准;另由学校党委
统一组织考核的申报人员不受评审条件中对年度考核结果的限
制。
第八条 学历、学位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
2. 具有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且任初级专业技
术职务4年;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 具有博士学位,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
2. 具有硕士学位,且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其中
申报博士点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正高级)高级实验师专
业技术职务者须具有博士学位。
第九条 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要求
教师岗位、思政系列、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晋
升时,对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不作要求;出版编辑岗位人员在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水平和计算机能力要求按黑龙
江省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标准执行。
第十条 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度
对于申报当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报
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 违反《东北林业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相关规定;
2. 违反《东北林业大学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
(试行)》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申报具有教学任务的岗位执行“教学一票否决”
制度
(一)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教学责任事故者,取消其当年及
次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
延长2年(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每出现1次,任职年限增加2年)。
(二)教学工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
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 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学院的教学任务安排;
2. 申报前四个学期内,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成绩排名两次位
列于本单位教师排名后5%;
3. 作为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在校级及以上学位论文
抽检评议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情形者。
第十二条 申报教师岗位的其他经历要求
(一)出国留学经历要求
出国留学经历:指申报人员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攻读学位的出国留学经历,或经学校审批同意因公到国外正规高
等院校(科研院所)执行合作研究、访问进修等任务的出国留学
经历,出国留学时间以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为准。
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专任教师,申报博士点、硕士点学
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半年及以上的出国留学经历。
(二)2019年及以后申报教师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申
报时年龄达到45岁的教师除外),任现职以来,至少担任过1年
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或本科生导师,并经学院考核合格。
(三)2019年及以后申报学科门类为工学的教师,5年内须
有累计3个月及以上在企业工作或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等工程实践
经历或累计3个月及以上指导认识实习、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及
毕业实习等实践经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教学工作量
(一)教学工作量:本细则中涉及的教学工作量指本科生课
堂教学工作量、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指导学生课程设计、实
习实训和毕业论文折合学时数之和。
(二)课堂教学工作量:指教师在课堂上讲授的计划学时数,
不包括指导学生实习和毕业论文学时数。
(三)免教学工作量说明:教师通过国家公派或单位公派渠
道进行出国访学、交流等或经学校同意参加国内培训、学习(攻
读学位者除外)、挂职锻炼或担任兼职教学、科研秘书、研究生
辅导员等情况,派出或担任相关职务期间视同完成课堂教学工作
量。
(四)关于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要求的说明。承担课堂教学
工作量为近5年完成的(来校时间不足5年的,以来校时间整数年
计算,承担课堂教学工作量有聘用合同要求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学术论文、教材和著作认定
(一)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相关的研究论文)
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林业大学,申报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1. 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相关的研
究论文)中标注的所有作者中位列第一位的作者或独立作者;
2. 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指导的本科
生或研究生,此种情况下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可以作为论文业绩
申报;
3. 共同通讯作者:学术论文第一作者为其受托指导的研究
生,且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此种情况下的
共同通讯作者的学术论文可以作为论文业绩申报,且该篇学术论
文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中仅可使用1次,该篇学术论文使用
权由第一作者指导教师决定。
在职攻读学位、在站做博士后、公派访学者申报专业技术职
务时,在读、在站、公派访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我校为第二
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原则上可以认定。
(二)实行代表作制度。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和外审函评阶
段均实行代表作制度。
1. 申报时:申报人提交论文代表作的数量,不超过各岗位
类型评审基本条件中规定各类论文数量的最大值。
2. 函评时:按照外审函评工作程序中要求的送审学术论文
数量执行。
(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中所涉及的学术论文
(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均指发表在国
际著名学术期刊、被SCI、EI、SSCI、A&HCI 收录期刊(以下简
称“四大检索系统”)、国内著名学术期刊、A+期刊、中文核心
期刊上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
文)。
发表在上述五类期刊外的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
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均不能作为论文业绩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以学校确定为准;四大检索系统收录的学
术论文须为全文收录的期刊论文(Journal Article 或Review);国
内著名学术期刊以学校确定为准;A+
期刊须同时被《中国学术期
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和《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
大版)收录;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
版)为准。
(四)学术论文(教学研究论文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
文)须发表在本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期刊
(或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期刊)上并公开出版发行。在专辑、专刊、
增刊、续刊、论文集、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在学术会议
上书面交流的论文,与本学科(专业)不相关的论文,均不能作
为论文业绩申报;书评、动态、讲座、评论(文学评论除外)、
简报(国际著名学术期刊简报除外)、文摘、译文、史志、科普
文章、新闻报道等文字材料均不能作为论文业绩申报。
(五)教材或著作(含译著)应为正式出版且有ISBN统一
书号的本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材或著作。
申报人作为第一主编编撰的教材或著作(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
材),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视同满足字数要求;申报人作为
非第一主编编撰的字数以在教材或著作中标注为准;申报人作为
非第一主编编撰教材或著作中未标注申报人撰写字数,以教材或
著作总字数除以参编总人数计算得出,参编不同教材或著作的字
数不累加计算。
第十五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认定
(一)专利获得者指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新品种(良种)
培育人指前三名培育人,且东北林业大学为自主知识产权所有单
位或选育单位。
(二)申报人工作业绩中同一成果取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
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三)评审条件中规定的教学科研成果奖
1. 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
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国家优秀教
学成果奖等。
2. 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黑龙江省教学成果奖或有关部委
颁发的教学科研成果奖等。
3. 厅(局)级科技奖励:有关厅(局)或地级市科技成果
奖励(获奖证书应盖厅(局)或地市行政部门公章)。
4. 关于其他奖项的认定:由全国一级学会组织实施的科技
奖,获奖证书须同时加盖主管部委国徽章,获奖层次、等级及获
奖者有效位次参照省(部)级科技奖执行;获得其他省的科技奖
项,获奖层次、等级及获奖者有效位次参照黑龙江省科技奖项执
行;艺术、体育类学科(专业)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等
同于相应级别的教学科研获奖。
(四)国家级主流媒体
1. 平面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绿
色时报、中国青年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
2.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
3. 网络媒体:新华网、人民网、光明网、中国新闻网、中
国青年网、各部委门户网站首页重点推荐。
第十六条 教学项目和科研项目认定
(一)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
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建设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或重点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计划项目等。
(二)国家级一般项目:指由国家指定的部门(机构)下达
的教学、科研或人才项目,如: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
或青年等项目、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国家软科学项
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
(三)省(部)级项目:指由省(部)级部门(机构)下达
的教学、科研和人才项目,如: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教育部博
士点基金、林业科技成果国家级推广项目、国家林业局计划项目
(专项经费)、黑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科学基金、应用研发、
产业化专项、事业费专项、软科学研究计划)、黑龙江省哲社规
划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
重点研究课题(含专项课题教学类项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
划课题、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
学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黑龙江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
上资助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特别资助项目等。
(四)厅(局)级项目:由地厅级城市(单位)的科研主管
部门下达的科研和人才项目,如: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
究课题专项课题科研类项目、黑龙江省博士后经费资助项目、黑
龙江省博士后科研启动金项目等。
(五)横向科研项目: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事业单
位、企业单位、社团、部队等)或个人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
技服务等研究项目,项目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等。
(六)横向科研项目经费:通过横向科研项目转拨至学校的
经费;或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中,由境外单位转拨至学校的经费;
或参与外单位的纵向科研项目,由外单位转拨至学校的经费。
(七)相关情况说明
1. 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下设的团队、任务负责
人等同于主持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团队、任务负责人必须同科
研任务下达部门签订独立合同,如果变更负责人必须有科研任务
下达部门批文);
2. 主持(参加)学会类、协会类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可作
为横向科研经历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
3. 主持(参加)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不
可作为科研经历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项目经费不计入到
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
4. 除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外,主持或参与项目的第一单
位须为东北林业大学。
第十七条 博士后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说明
(一)博士后人员指以全脱产形式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
站或工作站进行科学研究的工作人员。
(二)博士后人员的任职时间以进第一站的时间起算。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获得的非我校第一署名单位的科
研成果可以认定,认定数量不超过评审条件中规定数量最大值的
1/3。
(四)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教学任务和业绩不作要求,科研
任务与业绩要求参照本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其他
(一)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截至当年12
月3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且在编在岗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
务。
(二)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或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
国家有关部门认证通过)均可作为申报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
规定学历学位。
(三)学术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和奖励等工作业绩均指任
现职以来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所主持(参加)的科
研项目或获得的研究成果或取得的学术业绩等应与申报者申请
学科(专业)或交叉学科(专业)或所在岗位(系列)一致。
(四)关于建立“教授直通车”的政策规定。在教师岗位专
业技术职务晋升工作中建立“教授直通车”制度。
1.“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支持计划”、“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同级别人才项目入选者;
2.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
者在国际著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 篇,并有明确的前沿热点
或原始创新的研究方向;
3.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自然科学类以第一作
者或通讯作者发表ESI高被引论文1篇或ESI热点论文1篇或发表
被SCI收录且JCR分区为Q1区间的学术论文至少6篇(人文社科类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著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
篇),学术论文要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重点参考学术论文引用
率),并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且科研项目与经费达到申报相
应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4.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科技成果一
等奖(限前五位)或获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
(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限第一位),且科研项目与经费达
到申报相应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要求;
5. 以东北林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及以
上教学成果一等奖(限第一位)或获省教学名师奖,且近5年内
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至少2次;
6. 学科(专业)发展建设亟需,可由学科(专业)负责人
将拟申报人选提交工程技术学院教授委员会论证,形成的论证报
告在工程技术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并经工程技术学院党政联系会
议全票通过后,提交东北林业大学师资队伍建设与岗位聘任委员
会讨论,确定拟通过人选。
具备上述六项条件之一者,可不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
限、出国留学经历等条件限制,经个人申请,由工程技术学院推
荐(不占单位推荐限额),提交校学科评审组评审。
(五)关于转系列的规定。
参照东北林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执
行。
(六)关于调转学科(专业)后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
因个人原因发生学科(专业)调转者,调入新学科(专业)
两年内不可以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高一级专业技
术职务后,两年内不允许进行学科(专业)调转。
(七)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实行限次申报制度。申报同一级专
业技术职务人员自第二次申报起,较上一次申报时须有新的研究
成果或学术业绩产出方可连续申报。
(八)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的首次认定,参照东北林业大
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执行。
(九)填报的业绩成果应由相关管理部门或机构审核、认定
其真实性、有效性;对没有列入本细则的学术事项由相应的学术
机构或引入第三方评价。
(十)本细则中所称的“至少”、“以上”、“以下”、“以
后”均含本级;“主要参加人”指总排名前三名。
(十一)本细则个别条款中有时间限定的,以规定的时间限
定为准;条款中未提及时间限定的,均以任现职以来为准。
(十二)本细则中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条件为东
北林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审基本条件。详见东北林
业大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试行)。
第十九条 本细则适用于自2017年起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晋升
的申报人员。
第二十条 本细则涉及申报资格、附则等的解释权归工程技
术学院。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讲师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基本掌握
本学科(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从事本学科(专业)教学
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教学工作要求
1. 能承担1门课程的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习题课、实验
课等教学工作,具有撰写(制作)较高质量教案和指导学生实习、
实践等教学环节的能力。
2. 须完成各个基层单位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三)学术业绩成果要求(至少具备1~2项中的1项)
1.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
2. 作为作者,参与编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
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
人撰写的字数至少2万字。
注:博士毕业新入职的教师(取得博士学位的教师),中级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以来校报到(取得博士学位)之日算
起,直接受聘教师十级岗位(新入职教师须见习期结束考核合格
之后)。
二、其他岗位(系列)中级十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或作为作者,参与编
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
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的字数至少2万字。
注:博士毕业新入职人员(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中级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以来校报到(取得博士学位)之日算起,
其他专技岗位(思政系列)工作者,直接受聘中级十级岗位(新
入职人员须见习期结束考核合格之后)。
附件2:
东北林业大学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
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具有明确的科学研究方
向,能及时掌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
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2. 明确知晓所授课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能力与素
质的培养要求,并能按培养要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
法、改革学生学习成绩形成性考核方法(包括方式和内容),注
重学生品德修养教育和诚信养成教育,注重知识与能力结合的教
育教学,促进学生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3.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
(二)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同时,至少还
须具备(4)~(9)项中的2项)
(1)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56学时(承担研
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
教学工作量可视同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2)以第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3篇;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校级
教学项目至少2项,且至少完成1项;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5)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7)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9)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不作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科研水平
与业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同教学研究论文,
但视同数量最多不超过1篇。
(三)教学研究并重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和业绩要求(具备(1)项同时,至少还须具备
(2)~(8)项中的1项)
(1)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144学时,其中自然科学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人文社科类和艺术体育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承担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
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可视同
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
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
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不包括
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
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
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并
至少完成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20万元;
或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40万元;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厅(局)级科研项
目至少2项,并至少完成1项;
艺术体育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
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加人,
参与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3项;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
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时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教学项目可视同
同级别的科研项目。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Q2区间学术论
文1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学术
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
论文至少1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1
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
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
等领域的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
用;
(5)参与撰写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
至少5万字。
(四)研究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主持并完成
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或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2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0
万元;
人文社科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5
万元;
艺术体育类: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
万元;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
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风景园林学、农林经济管理、马克思
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晋升时须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
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
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1篇;
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6篇,其中被SCI、EI收录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A+论文至少2
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
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
等领域的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
用;
(5)参与撰写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
至少5万字。
注:申报副研究员七级岗位人员,教学任务与业绩不作要求,
除要求近5年承担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自然科学类年均至少30
万元(人文社科类年均至少10万元,艺术体育类年均至少5万元)
之外,其他均按研究为主型副教授七级岗位的科研任务与业绩要
求执行。
(五)社会服务型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主持并完成
校级教学项目至少1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
奖(限前三位);
(4)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前五名
参加人参与完成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
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
认定为校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或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三等奖2次;或获校教
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
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6)参与编写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包括习
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6)项中的1项)
(1)成果社会效益:
在科技成果推广、开发应用工作中,为社会创造较好的经济
效益,成果第一持有人为应用单位创造直接经济效益年均至少50
万元;或关注各级政府的政策发展导向,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
供咨询服务,能够积极主动对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被地市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或
在科研成果推广、社会服务过程中,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并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
(2)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50万元;
人文社科类: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50万元;
(3)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Q2区间学术论
文1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3篇;或发表学术
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论文至少1篇;
(4)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
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
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5)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
级以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
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6)牵头制定(修订)本学科(专业)领域行业标准至少1
项。
二、实验技术岗位高级实验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扎实的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
实验工程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
技术问题,指导其他技术人员和培养学生掌握相关技术技能。
2. 具有较强的实践技能,能够独立规划实验项目,设计实
验方案;能熟练操作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排除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的一般故障。
3. 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方面成
绩突出。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任现
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
(或“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教学任务要求
完成所在基层单位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实验教学效果良好,
每年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1门及以上的讲授或指导工作,课堂教
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4学时(如基层单位未承担本科生实验课程教
学任务,可不作要求)。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8项中的3项)
1.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
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
级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
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一等奖、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
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
上、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限第一位);
3. 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青
年教师授课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
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4. 参与编撰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
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5. 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级以
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
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6. 省(部)级及以上实验中心(室)的主要创建者;或自
制教学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应用,并具有潜在的推广价值(限
主持人);或在省(部)级及以上自制仪器设备评奖中获得二等
奖及以上奖励(限主持人);
7. 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科
(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三等奖(铜奖)
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 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三、工程技术岗位高级工程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知识,熟悉国内外相关工程技术
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 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工作,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
技术管理中本学科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承担某一方面的生
产技术或综合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3. 在工程管理部门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的
能力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学科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
题。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SCI、EI
论文至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具备1~5项中的3项,3项中至少具备
1~2项中的1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10万元;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
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科技成果一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
(限前五位);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前三位);
或获厅(局)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限第一位);
3.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练习
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4. 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选育出省级以
上新品种至少1个或经省级以上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
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
5. 主持设计、监理、施工1项一级专业工程或2项二级专业工
程,并被应用于实际工程2年以上,效果良好。
四、图书文博岗位副研究馆员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系统掌握图书馆学、博物馆学、情报学等相关学科的专
业知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图书馆学、博物馆学、情报学或
其他学科有系统的研究。
2. 担任文献管理或博物馆管理研究和参考咨询等方面的指
导、审核工作,承担较高深的文献研究任务,指导、主持业务学
习和科研工作,能解决比较重大的业务问题。
3. 长期工作在图书资料或博物馆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
供高质量的服务。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2. 获厅(局)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限第一位);
3.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五、财务会计岗位高级会计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较系统的财务会计理论水平,熟悉经济、审计、税
务、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对中级以下会计(经济)人员的工
作进行有效指导。
2. 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管理相关的财会
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能够起草相关的财务管理
制度,解释、解答相关的财务法规;能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全面、
深入的分析和预测,提出有价值的改进建议。
3. 长期工作在财务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
务;申报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级别专业水平
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4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或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4. 撰写高水平财务工作报告2篇及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
并被学校财务部门采纳,对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起到积极有效
作用。
六、出版编辑岗位副编审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出版、编辑及其他学科有
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较深的研究。
2. 作为责任编辑的期刊均为合格品;组稿能力较强,每年
编辑刊发稿件不少于本单位编辑刊发稿件均值。
3. 长期工作在出版编辑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服务,指导过多名能胜任出版编辑工作的业务骨干;申请者通
过岗位(系列)评审后须参加第二年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
相应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
起点岗位聘用委员会的评审。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七、医疗卫生岗位副主任医(护、药、技)师七级岗位评审
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
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努力,团结协作,
能较好履行主治(管)医(护、药、技)师职责。
2. 具有较丰富的临床、技术工作经验,诊断符合率高,无
医疗事故;有一定带教能力,能指导卫生技术人员;遵守医德规
范。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高质量
的医疗卫生服务;申报者须通过黑龙江省(或国家)组织的相应
级别专业水平测试,并取得合格证。
4.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3篇。
(三)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3项中的2项)
1.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2.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主要参
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项;
3. 获厅(局)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限第一位)。
八、高教研究岗位副研究员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具有丰富的高教研究实践经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
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
2. 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够独立起草学校或学院的事业
(或学科)发展规划、重要管理制度、综合调研报告等,为学校
的教学改革和科学决策提供政策或理论支撑(附有关独立起草文
稿、文件等证明材料)。
3. 具有精诚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
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
核至少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
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科研经历要求
主持国家级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省
(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厅
(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2项中的1项)
1.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或获省(部)级
教学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二等奖(限第一位);
2. 参与撰写本学科领域著作至少1部,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九、思政系列副教授七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工作能力要求
1. 有比较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组织
领导能力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对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
比较深入的研究,能够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踏实肯干,有奉献精神。
以学生为本,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帮助学生
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任期内无安全稳
定责任事故发生。
3. 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招生、就业、心理健康、学生
日常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能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模式和新方法,
能够做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特色、创品牌,并在校内外
有一定影响。
4. 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与方法,
定期对学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能够准确把握学生特点,根据学
生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5. 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努力拓展工作
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
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6.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
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至少
1次为优秀或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三育人”先进个
人、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次。
(二)教学任务要求
能够承担职业规划、就业指导、心理健康、两课课程、军事
理论课等教学任务;且近5年内至少1次组织并带队指导暑期社会
实践或参加军训。
(三)研究能力要求(均为第一作者)
发表与岗位职责相关的研究论文至少4篇;或发表A+论文至
少2篇。
(四)其他业绩要求(至少具备1~4项中的2项)
1. 主持厅(局)级及以上教学项目或科研项目至少1项;或
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并完成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2
项;
2. 参与编撰本学科领域教材或著作至少1部(不包括习题集、
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5万字;
3. 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限前五
位);或获学校教学质量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青年教师授课
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1次;
4. 获得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
省级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或所指导学生团队获得省级三等
奖及以上奖励;或获辅导员优秀网络文化作品奖。
附件3:
东北林业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教师岗位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能力要求
1. 具有本学科(专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
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国内外本学科(专业)及
相关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具有稳定(前沿)的研究方向和
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学科(专业)
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
2. 积极参与所授课程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掌握人
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能力与素质的培养要求,并能按培养要求开展
教学研究与评价、设计课程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学生学习
成绩形成性考核方法(包括方式和内容),注重学生品德修养教
育和诚信养成教育,注重知识与能力的结合教育教学,在基层单
位是公认的教学引领者或骨干。
3.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组织能力,具有团结协作精
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参与所在基层单位的公
共事务管理和学科(专业)建设,能够积极有效地组织本学科(专
业)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教学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同时,至少还
须具备(4)~(9)项中的2项)
(1)完成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256学时(承担研
究生公共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
教学工作量可视同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
课程;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并以第
一作者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至少5篇,其中A+及以上论文至少1篇;
(3)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4次,且近
5年内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2次;或近5年
内获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至少3次;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5)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
书育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
(7)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
(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至少8万字;
(8)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9)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不作具体要求,同等条件下,科研水平
与业绩突出者优先推荐。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以视同教学研究论文,
但视同数量最多不超过2篇。
(三)教学研究并重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项同时,至少还须具备
(2)~(8)项中的1项)
(1)完成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144学时,其中自然科学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人文社科类和艺术体育类:
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64学时(承担研究生公共基础课教
学任务的教师,讲授的研究生公共基础课课堂教学工作量可视同
计入),2019年起要求主讲1门校级在线开放课程;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
持并完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2项;
(3)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4)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5)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
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6)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部(不
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至少
8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
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40万元;或主持并完成省(部)级科研
项目至少1项,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额至少80万元;近5
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20万元;
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
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
省(部)级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累计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总
额至少20万元;
艺术体育类: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
项;或主持并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至少2项;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新增主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机械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
程、风景园林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国家级
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
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1篇
或Q2区间学术论文2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4
篇;或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8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艺术体育类:发表
学术论文至少4篇,其中A+论文至少1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
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省
(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三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
果二等奖、省(部)级科技成果三等奖(限第一位);
(4)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并至少有1项
已经成果转化;或选育出省级以上新品种至少2个或经省级以上
良种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良种至少1个(新药等同于新品种);或
参与政府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重大问题咨询决策研究,研究
成果被省(部)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
(5)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著作至少1部,
本人撰写至少8万字。
(四)研究为主型教授四级岗位评审基本条件
1. 教学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3)项中的1项,至
少还须具备(4)~(8)项中的1项)
(1)完成课堂教学工作量年均至少32学时;
(2)主持并完成省(部)级及以上教学项目至少1项;或主
持并完成校级教学项目至少2项;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的学
科(专业)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个人(团队)二等奖(银
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限第一位);
(4)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教学
成果一等奖(限前两位);或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限
第一位);
(5)主持并完成省级课程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
国家级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或主持并完成校级重点课程建设
项目至少1项;或作为负责人的在线开放课程被认定为校级精品
在线开放课程至少1门;
(6)获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1次;或获校
青年教师授课大赛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或获校教学质量优秀
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2次;或获校级及以上“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1次;
(7)主编(限前三名)本学科(专业)领域教材至少1 部
(不包括习题集、练习册、工具书、实验指导用书),本人撰写
至少8 万字;
(8)指导毕业论文,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论文。
2. 科研任务与业绩要求(具备(1)~(2)项同时,还须具
备(3)~(5)项中的1项)
(1)科研项目与经费:
自然科学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30万元;
人文社科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10万元;
艺术体育类:近5年到账并校留纵横向经费年均至少5万元;
注:林学、林业工程、生态学、生物学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
士点学科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新增主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机械工程、农林经济管理、交通运输工
程、风景园林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的二级博士点学科
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任现职以来须主持并完成国家级
科研项目。近5年为:任现职时间超过5年,以近5年计算;任现
职时间不足5年,以任现职时间或来校时间整数年计算。
(2)学术论文要求:
自然科学类:发表被SCI收录JCR分区为Q1区间学术论文2篇
或Q2区间学术论文4篇;或发表被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至少8
篇;
人文社科类:发表被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或
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0篇,其中A+论文至少4篇;
艺术体育类:发表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A+论文至少2篇;
(3)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证书持有者);
或获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限前七位);或获省(部)级科技
成果一等奖(限前五位);或获省社会科学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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