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告是综合反映企业一定时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总结。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机构对财务信息的需求。而实际上,一些企业的管理层往往通过做假账、编假报表、虚报利润,蒙蔽监管者,欺诈社会,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分析企业常用的虚增利润的手段并提出相应的甄别方法,对财务信息使用者判别企业利润的优劣、识别财务信息的真伪是有帮助的。
一、企业常用的虚增利润的手段
(一)利用赊销或虚构销售
一些企业利用企业间的利害关系,年底前大搞虚假赊销,次年再销售退回;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虚拟销售客户,伪造经济合同、银行账单、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等一系列法律凭证,虚列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进而虚增利润,如银广厦、黎明股份、麦科特和蓝田股份等案件均属此类性质。
(二)采用少结转成本、递延摊销费用等方式
个别企业违背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核算要求,不及时结转销售成本,导致企业库存商品账实不一致;将应确认为当期的费用,虚列在“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中,采取少摊、甚至不摊的方式。
(三)违背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利息费用能否计入工程成本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是有严格限制的,而有些企业为了减少当期财务费用和少提折旧,将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工程成本长期挂账,不转作固定资产。甚至将一些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利息费用支出予以资本化,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四)勾结关联方,采用资产置换、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手段
如资产溢价转让就是上市公司提高当期利润的最便捷的手段,特别是对于控股股东实力雄厚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其支持的主要手段便是溢价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采用不良实物资产与控股股东合资成立公司,以此来降低不良资产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失;另外,通过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式虚增营业外收入,以虚增当期利润。
(五)利用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如随意变更预计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在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和冲回上,随意调节提取比例和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等。
(六)随意改变收入和费用发生的会计期间
如把下期销售收入提前计入当期,部分企业在年末对当年发生的如修理费、销售费、办公费、旅差费、广告费等不及时报销入账,以减少当期费用发生额。
(七)隐瞒负债
漏计、少计或不计利息费用或少估应付费用,虚增当期利润。
二、对虚增利润造假的甄别
既然企业有充分的空间来虚增利润,而且这些虚增利润的结果最终必然反映在财务报告上,我们就可以通过分析企业的财务报告来识别其造假手段。
(一)财务报表比较法
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一般都是比较报表,直接拿来就可以进行纵向对比;还可以在同类公司间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就不难发现异常现象,而且对比越多,识破假账的概率就越大。
(二)财务比率分析法
如应收账款周转率,当该指标过高或过低时就应引起警觉;主营业务利润率也是一个敏感指标,一般,我们习惯将主营业务利润的增长作为判断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提升的依据,如果企业的该项指标大大超过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我们就应该视为异常。
(三)重点报表项目分析法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等项目,都是重点分析的对象。当资产负债表上出现大量应收账款项目,利润表上出现巨额利润增加,而现金流量表却没有出现大量现金净流入时,就该怀疑利用赊销之名虚增利润;用其他应收款的手法来虚增利润更是隐蔽,需专业人士进行详细调查;对于坏账准备,我们在阅读公司财务报表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它是否公布了应收账款的账龄,是否按照账龄确定坏账准备金,是否及时转销了因长期拖欠或对方破产而无法偿还的应收账款。
(四)泡沫剔除法
应将资产负债表中的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加以剔除,因为上述资产不能或者很难再给企业带来收益。
另外,还可以通过审阅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来发现问题,尤其应关注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对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应着重分析其发表审计意见的依据,将依据作为一种暗示,在合理推理的基础上,看其是否存在虚增利润的可能。
既然实际中大量存在虚增利润、少报亏损的现象,投资者自己就应树立维权意识;否则,假账事件就会一再上演。因此,投资者应多了解一些公司常用的造假伎俩,掌握一些基本的甄别假账的方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对避免投资损失会有较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