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首批国家示范性和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隶属于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2005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被教育部等七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2007年8月被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生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学生工作创新十佳单位";2007年11月被中国国际教育家协会评选为"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十佳职业院校"和"全国中职就业质量百强学校";2009年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陕西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10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开设有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放射性矿产资源、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等六大学科共28个专业,建立起了集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成人教育和短期培训为一体的职业教育体系。并倡导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成为教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优良,就业率高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学校建有实验实训室32个,专用教室8个,校外建有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现代化教学设施齐全,教学设备仪器先进完备;有完善的电化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语言教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中心。全校配置PIV以上微机550台,实习工厂配备有与实训教学相适应的现代化程度较高的数控机床及普通机床40余台、数控加工中心一套,以及各种焊接加工设备,教学实验实习设备总价值1200万元以上。校图书馆藏书10.4万册(其中电子图书4.1万册),校园网覆盖全校教学、管理、后勤各部门,并通过宽带光纤与国际互联网联接,实现了信息传输电子化、管理网络化、办公自动化。
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学校设有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站、北航CAXA陕西省电子信息学校培训考试点、全国数控工艺员远程培训考试点、全国制图员远程培训考试点及近40个技术工种的职业资格考试鉴定站,为毕业生顺利进入工作岗位奠定可靠的物质条件和技术基础。
办学资质
学习全称: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学校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内容:高职、五年制大专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61011310000050
招生范围: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专业设置
大专(高职)招生专业一
类别 |
专业 |
学习期限 |
生源类别 |
招生人数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31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理科 |
11 |
|
软件技术 |
三年 |
理科 |
9 |
|
移动通信技术 |
三年 |
理科 |
11 |
|
通信技术 |
三年 |
理科 |
3 |
数字传媒系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三年 |
理科 |
6 |
经济管理系 |
电子商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36 |
|
会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23 |
|
市场营销 |
三年 |
文理兼收 |
15 |
|
物流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22 |
|
财务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20 |
机电工程系 |
数控技术 |
三年 |
理科 |
3 |
|
电子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理科 |
8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理科 |
10 |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理科 |
4 |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三年 |
理科 |
4 |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
毕业证书:在我原就读的学生均为统招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我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电子(网上)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大专(高职)招生专业二
系别 |
专业 |
学习期限 |
生源类别 |
招生人数 |
经济管理系 |
电子商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6 |
|
财务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6 |
|
会计 |
三年 |
文理兼收 |
5 |
|
物流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2 |
信息工程系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三年 |
文理兼收 |
5 |
|
移动通信技术 |
三年 |
理科 |
5 |
机电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理科 |
5 |
招生对象:三校生(面向陕西省单独招生)
毕业证书:在我院就读的学生均为统招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我校办法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电子(网上)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五年一贯制大专(高职)招生专业(陕西报考代码:001125)
专业 |
学习期限 |
招生人数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五年 |
20人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五年 |
20人 |
数控技术 |
五年 |
20人 |
物流管理 |
五年 |
20人 |
财务管理 |
五年 |
20人 |
招生对象:陕西省初中毕业生
毕业证书:在我院就读的学生均为统招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电子(网上)注册的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奖优助困
1.五年制大专生(前两年)、中专生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并对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3600元/年。
2.我院还设有院奖学金(对品行兼有的学生颁发奖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自立自强,减轻家庭经济负担,鼓励和帮助学生成才。
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
专业 |
收费标准(元) |
一、高职学历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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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法财经类 |
电子商务、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财务管理 |
6800元/生/年 |
2.理工类 |
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通讯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通信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
7800元/生/年 |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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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法财经类(二) |
财务管理、物流管理 |
前三年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4800元/生/年,后两年按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6800元/生/年 |
2.理工农业类 |
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 |
前三年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4800元/生/年,后两年按高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执行7800元/生/年 |
三、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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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元/生/年 |
四、代办费 |
坚持自愿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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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退费规定
新生退学退费按陕价行发[2005]148号文件执行。开学前申请退学并经学校同意者,核退全部学费、住宿费。开学后申请退学,按学年收费者,核退85%学费、住宿费。开学1-2个月以内者,核退75%学费、住宿费。开学2-3个月以内者,核退70%学费、住宿费。超过3个月至第二学期1个月内者,核退50%学费、住宿费。超过第二个学期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者,核退20%学费、住宿费。超过第二学期3个月以上者,不退费。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我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度为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计划内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高职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度为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我校高职生可获得,额度为特困生3500元/生/年,一般贫困生2500元/生/年,建档立卡学生享受国家和学院教育扶贫政策。
4.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向生源所在地资助中心申请,我校认定后,由国家开发银行进行贷款发放,申请额度最高为8000元/生/年。
5.陕西省大学生征兵补助:
义务兵:服役期限2年。国家补偿优待金、学费补偿代偿、津贴、一次性退役金、养老保险金、一次性补助、合计应领取148800元。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放。
直招士官:士兵级别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服役期限:下士、中士每期3年,上士、四级军士长每期4年。
(1)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含定向生)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2)、依照从下士到四级军士长级别:津贴(工资)、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资金、复员费合计应领取(复员:下士285767.4元,中士545176.8元,上士965170元,四级军士长1483149元。转业费:下士、中士无;上士766574元,四级军士长1174234元)。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发放。
6.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部分勤工俭学岗位。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蓝田向阳19号
联系电话:029-84674009
邮编:7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