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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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潍坊昌乐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中国考试网    阅读:0

根据《2018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规定,经研究,2018年昌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为40分,现将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审查时间

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审查地点

1、综合类岗位:昌乐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1068室),联系电话:0536-6235279。

2、教育类岗位:昌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昌乐县城永康路32号(昌乐县实验小学西门北50米路东,昌乐县离退休教工之家院内南楼),联系电话:0536-6221856。

三、提交材料

面试入围的考生(见附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还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简章》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

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非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要提供山东省户籍证明材料。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已发放的,要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能够正常毕业。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4月11日之前取得)。其中,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证明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或从业时间、本人现身份、是否同意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意见等。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最迟可在考察前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4、对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的,需提供由考试组织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如临时提供不了,最迟可在考察前提供,届时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于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相应的合同及缴纳保险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4月11日为截止日期。

6、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以及户籍证明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以及户籍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当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3、凡自愿放弃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并签署放弃声明。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中国·昌乐门户网站-部门之窗-人社局发布,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昌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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