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附属艺术学校(原云南艺术学院附中)始建于1959年8月,是一所有着60年办学历史的学校,是隶属云南省教育厅的综合性公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主管部门为云南艺术学院,学校位于昆明市五华区科业路23号云南艺术学院麻园校区。
小德流川,大德敦化,承仰云南艺术学院的宏韵雄风,仰山依滇,延揽人文。学校坚持构建教学、科研、创作、社会实践“四位一体”协同发展的办学模式。多年来,在全国舞蹈比赛、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以及云南省各类艺术技能赛事、教学比赛中累计获得金、银、铜等769项,获批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教学质量工程20余项。成立了“山翼舞蹈团”、“山羽合唱团”、“山翎民乐团”等实践团队,积极活跃在我省的艺术舞台上,成为学校生动的名片。目前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师资队伍,在编教职员工共有76人(专任教师60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共27人,占全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5%;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共计28人,占全校专任教师总数的47.5%,学生规模达到1000余人。
学校现设音乐表演(声乐表演、器乐表演)、美术绘画(绘画方向、设计方向)、舞蹈表演、播音与节目主持四个专业。办学层次分别为:三年制中专、六年制中专和五年制大专。三年制中专、六年制中专毕业后颁发中专文凭,可直接报考全国各大高等院校,也可依照当年中专毕业生政策就业。五年制大专设音乐表演、美术绘画、舞蹈表演三个专业,招收对象为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成绩合格毕业即颁发云南艺术学院专科文凭,毕业后可报考省内外各专业院校进行专升本继续学习或依照当年专科毕业生政策就业。
塑心源于德艺,衔道统于来兹,卓尔立行。学校坚持立足云南,依托学院,夯实基础,提升内涵,强化体制,保证质量的办学宗旨,把为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输送优秀艺术人才及为云南的艺术教育事业做贡献作为办学目标定位。长期以来,在注重专业与文化并进的同时,更注重德育教育、“三风”建设、实践实训等工作。坚持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艺术人才作为培养目标,“一流课堂”、 “一流师资”的建设为教学工作的重点,积极拓展校企合作的办学新路径。注重特色课程、特色教材建设,逐渐探索了一条极具办学特色的改革发展之路。
招生专业:
舞蹈表演
声乐表演
器乐表演
播音与节目主持
器乐表演
舞蹈表演
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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