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滇西北唯一的公立高等院校。
学校始于1906年丽江府中学堂师范简易科,1956年创建丽江师范学校,1968年改称丽江地区师范学校,1995年更名为丽江民族师范学校;1978年丽江开设大学师专班,1984年在大学师专班的基础上建立丽江教育学院。2001年,丽江民族师范学校与丽江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丽江教育学院。2006年,丽江教育学院改制为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整体搬迁至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办学。历经114年的发展,学校已培养各级各类人才4万余人,为滇西北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边疆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滇西北教师的摇篮”。
学校占地面积1083.92亩,现有校舍总建筑面积218188.07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77.54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4.94万册、电子图书300GB、数据库电子资源6.5TB,建有现代化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现有直属附属中学、非直属附属实验学校和非直属附属幼儿园各1所。创建了师范生教学技能、学前教育专业、汉语言文学类专业群等13个实训中心,共有12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其中有4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143个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基地(其中有2个省级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基地)。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现有教职工440人,其中专任教师35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190人,占54.13%。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147人(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有29人),占41.88%;双师型教师189人,占53.85%。学校重视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建设,发挥教学名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等领军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人,云南省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人、云南省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人、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专家1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5名、云南省教育功勋奖获得者1人、云南省师德标兵2人、云南省优秀教师1人、云南省优秀辅导员7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工作室4个。
衔接中职专业及大专专业:
幼儿保育 小学教育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运动训练 体育教育
旅游服务与管理 旅游管理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应用技术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运动训练 运动训练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幼儿保育 小学教育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应用技术
五年制前三年执行中职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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