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昆明风景秀丽的西山之麓,滇池之畔。始建于1956年,现隶属于云南省教育厅,是云南省最早的省属公办艺术类职业院校。
2004年5月,学院更名为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1年,因艺术人才培养的特殊需要,加挂云南省艺术学校牌子,保留中专办学。学院拥有一批全国有影响、省内知名的艺术家和教学名师、技能大师,下设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杂技与体育艺术学院、设计与传媒学院、综合艺术学院和教育学院七个学院。2017、2018年学院连续两年荣膺中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荣获云南省高职院校教学管理15强。建校65年来,学院为云南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培养出了以中国国家交响乐团副团长、首席指挥李心草,北京奥运会闭幕式总导演陶春,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肖学俊,中国东方歌舞团创编室主任甘露,“东方百灵”杨学进,2006年中央电视台“星光大道”全国总冠军茸巴莘娜和王玉珍、胡春华、杨丽琼、陈亚萍、王润梅等一大批“梅花奖”“文华奖”“五个一工程奖”“红梅奖”获得者为代表的优秀艺术人才,云南省艺术院团及云南文化战线80%以上的艺术人才均毕业于我院,学院被誉为“红土高原上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主要担负着为各艺术院团(企业)培养专业演员和云南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职责,是云南唯一一所为各文艺院团提供“订单式”人才培养的院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八年制大专(小学毕业生)的试点院校,是全国唯一一所举办大专层次杂技专业的院校,是全国唯一一所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滇剧、花灯表演人才的院校。云南民族舞蹈与音乐、滇剧表演、花灯表演被遴选为“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学校被遴选为“云南省少数民族艺术人才培养基地”“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云南华文教育基地”“云南民族文化传承和创新重点骨干院校”,被国家文化部认定为“演员资格培训单位”。
衔接中职专业及大专专业:
舞蹈表演 艺术教育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幼儿保育 艺术教育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幼儿保育 学前教育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航空服务 空中乘务
美术绘画 美术
音乐 音乐表演
美术绘画 美术
播音与节目主持 播音与主持
数字影像技术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建筑装饰 环境艺术设计
建筑工程施工 环境艺术设计
动漫游戏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幼儿保育 艺术教育
美术绘画 美术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 国际标准舞
运动训练 体育艺术表演
音乐 音乐表演
五年制前三年执行中职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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