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水电学校成立于1956年,在6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3万余名毕业生。2016年10月,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水利水电学校整体并入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 学校现有富民和蓝龙潭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700亩,校舍面积22.85万平方米,学校下设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土木工程、管理工程、人工智能5个二级学院,拥有一流、崭新、完善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等荣誉称号,为云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学校坚持以立足云南,面向行业、面向基层、服务“兴水强滇”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目标定位,依托水利电力行业优势,以云南水利水电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之路,积极探索和创新“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职业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水利、电力、土木等建设、运行、管理的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预计2025年在校生规模达10000人,形成以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土木工程、人工智能、管理工程等为主的若干专业群,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 近年来水利水电等基建行业的大投入、快发展,对应用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十分旺盛和迫切,多年来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签约率均保持在95%以上;学校2019届、2020届大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8%,人均可选择专业对口岗位达4个以上,创学校就业工作历史新高,省内各大主流媒体均对此争相作出报道。
衔接中职专业及大专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供用电技术 供用电技术
工程测量 工程测量技术
发电厂及变电站电气设备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五年制前三年执行中职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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