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字是不要本钱的,喝一杯滋味好的酒,你称赞它“美”

来源:网络整理时间:2024-04-16 18:02:59

摘要:“美”字是不要本钱的,喝一杯滋味好的酒,你称赞它“美”

“美”字是不要本钱的,喝一杯滋味好的酒,你称赞它“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因信息具有时效性,仅供参考。

“美”字是不要本钱的,喝一杯滋味好的酒,你称赞它“美”;碰见一位年轻姑娘,你称赞她“美”;读一首诗或是看一座雕像,你也还是称赞它“美”。这些经验显然不尽是一致的。究竟怎样才算“美”呢?一般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做“美”,但是都知道什么样就是愉快。拿一幅画给一个小孩子或是未受艺术教育的人看,征求他的意见,他总是说“很好看”。如果追问他“它何以好看?”他不外是回答说:“我欢喜看它,看了它就觉得很愉快。”通常人所谓“美”大半就是指“好看”,指“愉快”。

不仅普通人如此,许多声名煊赫的文艺批评家也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件事。英国十九世纪学者罗斯金,就曾经很坦白地告诉人说:“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座希腊女神雕像,有一位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的一半美。”从愉快的标准看,血色鲜丽的姑娘引诱力自然是比女神雕像的大;但是你觉得一位姑娘“美”和你觉得一座女神雕像“美”时是否相同呢?《红楼梦》里的刘姥姥想来不一定有什么风韵,虽然不能受罗斯金的青眼,在艺术上却仍不失其为美。英国姑娘的“美”和希腊女神雕像的“美”显然是两件事,一个是只能引起快感的,一个是只能引起美感的。罗斯金的错误在把英国姑娘的引诱性当作“美”的标准,去测量艺术作品。艺术是另一世界里的东西,对于实际人生没有引诱性,所以他以为比不上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

美感和快感究竟有什么分别呢?有些人见到快感不尽是美感,替它们勉强定一个分别来,却又往往不符事实。英国有一派主张“享乐主义”的美学家就是如此。他们所见到的分别彼此又不一致。有人说耳、目是“高等感官”,其余鼻、舌、皮肤、筋肉等等都是“低等感官”,只有“高等感官”可以尝到美感,而“低等感官”则只能尝到快感。有人说引起美感的东西可以同时引起许多人的美感,引起快感的东西则对于这个人引起快感,对于那个人或引起不快感。美感有普遍性,快感没有普遍性。这些学说在历史上都发生过影响,如果分析起来,都是一钱不值。拿什么标准说耳、目是“高等感官”?耳、目得来的有些是美感,有些也只是快感,我们如何去分别?

“客去茶香余舌本”,“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等名句是否与“低等感官”不能得美感之说相容?至于普遍不普遍的话更不足为凭。口腹有同嗜而艺术趣味却往往随人而异。陈年花雕是吃酒的人大半都称赞它美的,一般人却不能欣赏后期印象派的图画。我曾经听过一位很时髦的英国老太婆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比金字塔再拙劣的东西。”

美感和快感是很容易分别的。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口渴时要喝水,喝了水就得到快感;腹饥时要吃饭,吃了饭也就得到快感。喝美酒所得的快感由于味感得到所需要的刺激,和饱食暖衣的快感同为实用的,并不是起于“无所为而为”的形象的观赏。

至于看血色鲜丽的姑娘,可以生美感也可以不生美感。所以就美感说,罗斯金所称赞的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对于实际人生距离太近,不一定比希腊女神雕像的价值高。

美感经验是直觉的而不是反省的。在聚精会神之中我们忘去自我,自然不能觉得我是否欢喜所观赏的形象,或是反省这形象所引起的是不是快感。我们对于一件艺术作品欣赏的浓度愈大,就愈不觉得自己是在欣赏它,愈不觉得所生的感觉是愉快的。如果自己觉得快感,我便是由直觉变为反省,好比提灯寻影,灯到影灭,美感的态度便已失去了。美感所伴的快感,在当时都不觉得,到过后才回忆起来。比如读一首诗或是看一幕戏,当时我们只是心领神会,无暇他及,后来回想,才觉得这一番经验很愉快。

这个道理一经说破,本来很容易了解。但是许多人因为不明白这个很浅显的道理,遂走上迷路。近来德国和美国有许多研究“实验美学”的人就是如此。他们拿一些颜色、线形或是音调来请受验者比较,问他们欢喜哪一种,讨厌哪一种,然后作出统计来,说某种颜色是最美的,某种线形是最丑的。独立的颜色和画中的颜色本来不可相提并论。在艺术上部分之和并不等于全体,而且最易引起快感的东西也不一定就美。他们的错误是很显然的。

(节选自朱光潜《谈美》)

1.根据原文信息,下列不属于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谈的一项是()(3分)

A.通常人所认为的“美”就是指“愉快”,就像一幅画在一个小孩或未受艺术教育者面前受到的评价一样。

B.罗斯金曾告诉他人说,从来没有看见过一座希腊女神雕像,有一位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的一半美。

C.《红楼梦》里的刘姥姥不一定有什么风韵,虽然不会获得罗斯金的青睐,却不会失去艺术上的美感。

D.英国主张“享乐主义”的美学家见到快感不尽是美感,虽然替它们勉强定义其区别,却又与事实不符。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罗斯金测量艺术作品是否“美”的标准,是血色鲜丽姑娘身上所具有的引诱性,但是艺术作品的“美”对于实际人生没有引诱性,可知罗斯金对“美”的评价是错误的。

B.作者在文中引用时髦的英国老太婆的话,是为了说明不管是“低等感官”还是“高等感官”,都能获得美的感受。

C.看血色鲜丽姑娘,有的人会产生美感,有的人不会产生美感,而欣赏希腊女神雕像则会普遍产生美感,所以希腊女神雕像的美感价值更高。

D.作者以“提灯寻影”为喻,提着灯是寻不到影子的,灯光达到的一刹那就是影子消失的那一刻,那么由反省变为直觉的时候也就是美感态度失去的时候。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耳、目这样的“高等感官”得来的,有些也只是快感,而“客去茶香余舌本”,“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等名句中提到的味觉、触觉等感觉也并非不能产生美感。

B.“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指的是审美过程是“无所为”的、无功利的,而正是在这种纯粹的境界中才能达到了“审美”这一“有为”目的。

C.文章最后强调,个人好恶并不是评价美的准则,“实验美学”犯的就是这一类的错误,由此强调美感不是快感。

D.与“反省”不同,“直觉”就是意识不到自己在欣赏,是“不觉得所生的感觉是愉快的”,而愈是沉浸在欣赏中,“直觉”的美感就愈容易消失,得到的就是“快感”了。

阅读答案

1.c(题干要求筛选的是“不属于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谈”的一项,c项所述是作者所列举的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有些艺术形象虽无“快感”,却有不可忽视的“美感”的道理,显然是将“美感和快感”严格区分开来了,而其他三项则都是“属于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谈”)

2.A(A项,见原文第2段。B项说“是为了说明不管是‘低等感官’还是‘高等感官’都能获得美的感受”有误,见原文第3段,此处引用是为了说明“口腹有同嗜而艺术趣味却往往随人而异”。C项歪曲原意,原文第4段说女神雕像美感价值更高,原因是其与实际人生距离没那么近,并目.第3段已经否定了以普遍还是不普遍来判断美感的方式。D项见原文第5段的表述,不是“由反省变为直觉”而是“由直觉变为反省”)

3.D(D项“而愈是沉浸在欣赏中,‘直觉’的美感就愈容易消失,得到的就是‘快感’了”无中生有。A项见第3段,B项见第4段,C项见尾段)

【微语】没有一个成功的人是只挑容易的专业去学,只挑容易的工作去做,只想着做大事而不愿意从小事做起,就能成为成功的人的,那些每天挤着地铁公交的人,他们也有内心的爱好,心底的梦想,生来的些许天赋,但没有一个人是一开始就成功的。趁为时不晚,为自己的内心做点事,就从明天早晨上班不迟到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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