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413)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并经教育部备案,在原红河州卫生学校基础上组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为社会培养输送了4万余名卫生技术人才。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于2012年5月正式挂牌成立,于2015年9月整体搬迁到蒙自市杏林路新校区办学,目前是红河州及滇南地区唯一的医药卫生类高职院校。2015年12月,学校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合格评估。升专以来,先后荣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云南省文明单位、云南省民族团结教育示范校、云南省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学院新校区占地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5.58万平方米,2019年在红河州职教园区设立办学点。校内有5个实践基地、实验实训室171间,多媒体教室125间,实验实训设备总值近5000万元。图书馆有各类纸质藏书37.39万册,电子图书25.97万册,电子期刊28.77万册。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有教职工466人,辅导员32人,专兼职教师457人,其中校内专任教师299人,教授、副教授占校内教师比例的26.77%,硕士研究生学位教师占校内专任教师比例的33.86%,校内专业课教师中具有双证书(高校教师资格和其它职业资格证)教师比例65.7%,校外聘请来自其它高校、医院、药企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158人。现有攻读硕士学位的教师39人,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1人。
衔接中职专业:
护理
护理
护理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康复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助产
药剂
护理
药剂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大专专业:
护理
护理
护理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康复治疗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助产
药学
护理
药学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检验技术
学费收费标准及依据
符合中职资助条件学生享受免学费,后两年:4000元/生/年(依据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
五年制前三年执行中职资助政策,具体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二)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城市学生的15%确定。
免学费标准按照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全部学费,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学年2000元的免除2000元,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责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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